為促進政府依法決策,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6〕30號),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17〕35號),《湖南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等相關要求,決定公開選聘新一屆政府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從符合條件的執業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中選聘政府法律顧問,要求對行政法、民商法、投融資、城市更新等領域法律事務熟悉,專業知識扎實、實務經驗豐富。
二、選聘范圍
1.選聘政府法律顧問4名。
2.選聘顧問律師事務所1家,安排常駐律師1名。
三、選聘條件
(一)執業律師選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具有5年以上律師執業經驗或者具有一級律師職稱,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務工作經驗;
3.遵紀守法,依法誠信執業,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紀律懲戒,社會各界反映良好;
4.熟悉區情、民情、社情,有較強的分析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5.熱心服務于社會公共事務,公眾形象良好,且有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
(二)律師事務所選聘條件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成立時間3年以上,執業律師總人數不少于20人。
2.所屬律師專業知識齊全、業務素質高,能夠滿足服務單位的各類法律業務需要;
3.依法依規執業,內部管理規范,律所近3年內未受到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紀律懲戒;
4.擔任區級以上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職務,或近3年內擔任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級以上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優先。
(三)常駐律師條件
1.尊法守法,愛崗敬業,無不良記錄;
2.具有法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A證),在律師事務所工作1年以上的執業律師或者實習律師;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五、工作職責
(一)參與區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重大問題研究;
(二)參與對區政府和區直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公平競爭審查;
(三)為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提供法律咨詢、論證意見;
(四)參與重大合作項目的洽談,協助起草、審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政府合同;
(五)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六)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
(七)駐場律師根據工作安排在區公職律師辦公室日常坐班;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六、選聘程序
成立政府法律顧問選聘評審小組,通過自愿申報、資格審查、初步篩選、審核批準、公示聘任程序確定選聘對象。
(七)報名時間
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8日。
(八)申報材料
(一)選聘須以律師事務所名義申報,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
(二)申報材料包括:
1.《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申報表》或者《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顧問律師事務所申報表》、《常駐律師基本情況表》;
2.政府法律顧問、顧問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常駐律師的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律師執業證、職稱證件等相關專業資格證件復印件;
3.學術成果、工作實績證明、榮譽情況等材料。
(三)申報律師事務所應當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申報資格。
(四)以上申報表及資料電子掃描版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電話: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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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化市鶴城區司法局
2024年2月8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