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晃侗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四)報名要求:4.“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人數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該崗位報考人員可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根據我縣報名情況,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批準,現將取消招聘職位計劃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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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招聘計劃
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3年7月11日
原標題:關于新晃侗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招聘計劃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xinhuang.gov.cn/xinhuang/c112163/202307/f3403cb9381047f4811c6fa99d1e7094.s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