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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縣公安局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有關部門同意,芷江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向社會公開招聘9名警務輔助人員,主要從事警務協助工作。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自愿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嚴格選拔聘用,確保隊伍素質。對違反招錄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招聘計劃
崗位1:110接派警崗位輔警1名,女,大專以上文化,戶口不限,常住地為芷江鎮,熟悉計算機操作,有較好的表達和應變能力,能適應倒班制;
崗位2:指揮中心輔警1名,男,高中以上文化,退伍軍人,持有駕照,限芷江縣戶口;
崗位3:碧涌派出所交通崗輔警1名,男,高中以上文化,持有駕照,限芷江縣戶口;
崗位4:楠木坪派出所戶籍輔警1名,男女不限,大專以上文化,限芷江縣戶口。
崗位5:交通管理中心輔警3名,男,高中以上文化,持有駕照,限芷江縣戶口;
崗位6:芷江高鐵站路地聯合治安辦公室輔警2名,男,高中以上文化,退伍軍人優先,限芷江縣戶口。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精神;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三)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殘疾,身體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含公安現役部隊)的復員退伍軍人、警察院校畢業生等可根據實際情況,招錄條件可適當放寬且優先錄用;
(五)熱愛警察事業,具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事業心和保密意識、安全意識、服從意識,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受過行政拘留、勞動教養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村支兩委的村干部及一村一輔警不得報考;
6、其他不符合警務輔助人員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由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9月22日-9月25日;
3、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芷江侗族自治縣公安局隊伍管理中心508辦公室;咨詢電話:6836123。
4、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退伍證、駕照、學歷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由本人詳實填寫《輔警招聘報名表》,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現場進行報名。
(二)資格審查
主要審核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原則上不超過規定范圍,不指定教材。筆試排名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名。
考生在筆試時需攜帶居民身份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工作履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態儀表等。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公開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并列進入面試,面試對象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全部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
考生在面試時需攜帶居民身份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測試成績(60%)+面試(40%)。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為排除名次并列,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優先。如筆試、面試成績相同,加試筆試一次。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費用自理。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統一組織體檢。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七)考察與政審
參照公務員法及相關政策和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各種方式,對入圍對象進行全面考查,并審查本人及近親屬有無違法犯罪和不良記錄。
(八)錄取
以上項目全部合格后,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擇優錄用。
(九)崗前培訓及聘用
錄取后開展半個月崗前培訓并安排試用期工作,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芷江侗族自治縣公安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