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2024年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種類
1.幼兒園教師資格;
2.小學教師資格;
3.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為人師表,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申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應在會同縣行政區域內。
符合認定條件的駐我縣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可以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持有會同縣居住證且符合認定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申請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
3.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應屆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應取得畢業證書。
4.申請人應當參加相關考試、測試,并達到相應要求。
(1)申請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除本條第(2)項規定的人員之外,應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合格證書,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2)屬于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且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證書有效期三年)的,可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在有效期內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請認定其他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不予免試,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5.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小學全科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參加認定當年在會同縣人民醫院體檢合格。
三、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1.網上申報
(1)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以下簡稱網報系統),通過“網上辦事”欄目的“教師資格認定”入口進行申報。
(2)申請人網上申報應根據擬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確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會同縣教育局。
(3)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學科相同,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申請人認定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應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
(4)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正面免冠一寸電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5)網上申報的時間分別為:
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分兩段:第一段6月4日08:00—6月20日17:30;第二段10月9日08:00—10月22日17:30。
2.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為:第一段6月24日—6月28日,第二段10月24日—10月30日。
申請人可加入“會同縣教師資格認定”QQ群636383590,如有時間變更,將通過群公告另行通知。
(2)現場確認地點:會同縣林城鎮將軍北路平交路口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辦事大廳教育局窗口。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3)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②戶口簿或居住證;應屆畢業生提交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駐我縣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證明格式依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但應明示申請人屬于駐我縣部隊。
③一張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證件照,須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
④學歷證書。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⑥《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⑦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須提交在有效期內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注: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所需材料凡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校驗通過的,不再提交材料。材料包括學歷證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校驗不通過及其他系統暫無法校驗的材料則需提供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證書頒發
因空白教師資格證書需由各級認定機構審定后上報教育部才能批準下發,證書領取時間暫定為8月和12月中旬(具體時間以QQ群公告為準)。需要配送的申請人請現場確認時在郵政窗口(和教育局窗口在一起)下單,證書將通過郵政直接寄送。
四、其他事項
1.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2.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門申請人可提前通過認定機構向湖南省教師資格中心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4.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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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縣教育局
2024年4月12日
(責任編輯:小今)